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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浙江 杭州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1-24 02:14 |
最后更新: | 2023-11-24 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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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技型企業、有關單位:
為深化推進全市“315”科技創新體制建設,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通過財政專項資金的引導,集聚資源開展攻關,力爭在相關產業領域取得技術突破,獲得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轉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開發一批標志性目標產品,根據《建德市推進高質量發展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分配實施細則》(建科〔2022〕17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決定開展2022-2023年建德市科技重大創新項目征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方向
鼓勵企業重點圍繞“互聯網+”、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科創高地,結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鼓勵創新提升,面向先進制造、數字經濟、碳達峰碳中和、碳酸鈣高質量發展、食品加工、綠色儲能等重點產業領域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和產業化,實現一批重大產品產業化示范,支撐培育產業發展新動能。
二、申報對象和要求
(一)重大科技專項資金支持對象為在建德市依法注冊、納稅,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并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企業已認定為雛鷹計劃企業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不含農業類企業),原則上應建有杭州市級及以上企業研發機構(企業高新技術研發中心、企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等)。
2、申請項目的單位應具有較強的研發能力,管理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體系健全,月度統計報表正常填報。項目研發經費應當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專帳核算,確保專款專用。
3、企業或項目負責人承擔市重大科技創新項目期滿,且尚未結題驗收的,不予申請新的重大科技創新項目。
(二)申請項目應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項目必須在建德市范圍內組織實施,符合法律、法規和建德市科技和產業政策,有利于解決企業創新發展中的共性或關鍵性難題和項目。
2、鼓勵自主知識產權創造、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鼓勵項目申請單位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聯合承擔和實施科研項目,企業原則上擁有I類知識產權1項(不含農業類企業)以上。
3、申請項目屬于企業承擔的市場導向類項目,能實現良好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項目研發投入應在200萬元以上。農業類企業申報重大科技創新計劃項目研發投入應不少于100萬元。
4、申請項目執行開始時間原則上應在2022年6月至2023年底,重點鼓勵新實施項目,執行期一般不超過3年,生物醫藥項目可適當延長,一般不超過5年。
5.同一項目已獲市其它計劃立項及財政資金補助的,原則上不予重復補助。項目單位當年已獲市財政特定科技創新專項資金補助的,按“從優、就高、不重復”原則,調整安排該單位的項目補助(配套)資金;一個單位只能申請1項。
三、資助方式
1、采取競爭性資助方式,工業類項目按不超過實際研發投入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80萬元;現代農業類項目按不超過實際研發投入的5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60萬元。
2、項目補助采取事后補助方式,項目到期后由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其項目投入的專項審計報告,待項目驗收通過再撥付資金,實施期間中止、驗收不通過(包括結題)的項目,原則上不給予財政資金補助。
四、申報程序和時間安排
統一采用紙質材料報送。報送材料包括:申請表、可行性報告及附件材料,一式5份,裝訂成冊,所在鄉鎮(街道)蓋章后統一報送至科技局高新科(洋溪街道江景路1號201室)。附件材料包括:(1)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2)知識產權、新產品、新技術等成果證明材料;(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4)上年度財務報表;(5)上年度納稅申報表;(6)研發科技人員證明材料;(7)高企/雛鷹計劃證明材料;(8)杭州市及以上研發機構證明材料。申報截止時間:2023年11月15日。
建德市科學技術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