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ICP經營許可證"/>
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福建 廈門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3 17:06 |
最后更新: | 2023-12-13 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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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是指利用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提供的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業務的許可證,又稱為ICP經營許可證。
辦理ICP經營許可證條件:
(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其注冊資本限額為 10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經營的,其注冊資本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
(二)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相關技術方案;
(三)有必要的場地和設施;
(四)未發生過重大違法行為。
應當向電信管理機構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經營增值電信業務的書面申請。內容包括: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種類、業務覆蓋范圍、公司名稱、公司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人、聯系、電子信箱地址等。
(二)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三)公司概況。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人員、場地和設施等情況。
(四)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法人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驗資報告及電信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相關會計資料。
(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六)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實施計劃和技術方案。
(七)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九)證明公司信譽的有關材料。
(十)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
申請經營的電信業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事先審核同意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